话说那是我在当店长的时候,她是常来店裡消费的妹妹在酒店当公关的。老实说,怎麽跟她搞上的,我到现在还不清楚,合理的解释就是酒醉误事。不过她也满上道的,很清楚我们的关係只是「炮友」,既然彼此对那档子事有共同的偏好和共识,所以彼此也乐得平和地维持着这种关係。话说当天,我们两个都休假,又不知道要做啥,吃过晚饭后,买了两瓶高粱和小菜,去她的租屋处上班小姐都是自己租屋此段略过,